尊敬的病患家属及社会公众:
为保障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需求,维护社会公共安全,我院南区精神科封闭病区,即日起全面开放收治符合入院标准的重症精神病患者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收治对象
1.诊断为:精神分裂症、双相情感障碍、心境障碍,重度抑郁症伴自杀/伤人倾向、器质性精神障碍,精神发育迟滞弱智,痴呆,癫痫所致精神障碍,酒精依赖、戒酒等重症患者;精神疾病合并躯体疾病(糖尿病,高血压,心脏病,脑梗,脑出血及脑外伤后遗精神行为问题)
2.患者病情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及相关诊疗规范,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存在明确自伤、自杀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;
社会功能严重受损,生活无法自理;
需急性期干预或长期封闭式治疗。
二、病区管理特色
1.封闭式管理:24小时专业医护值守,确保治疗安全;
2.多学科团队:精神科医师、护士、心理治疗师、康复师联合诊疗;综合医院高素质队伍托底;
3.个性化方案:药物、物理治疗、心理干预及社会功能训练结合;
4.人文关怀:定期与家属沟通,保障患者权益;
5.合肥四院专家定期指导。
三、入院流程
1.门诊评估:由精神科医师出具入院建议;
2.手续办理:监护人需携带患者身份证、医保卡、近期体检报告及法律文书(如监护证明);
3.注意事项:禁止携带危险物品(锐器、绳索等)。
四、探视须知
1.探视时间:每周固定时段(具体时间预约后确定);
2.需提前预约,请携带身份证;
3.重症急性期患者暂不开放探视。
五、费用说明
1.按国家医保政策报销,自费部分明细可咨询相关部门;
2.按月预付生活费,消耗性生活用品费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址:颍上县慎城镇交通东路129号(颍上县人民医院南区)。
咨询电话:0558-3903951或0558-3903952(工作日8:00-17:00)
紧急联络:0558-3903952 (24小时值班)
温馨提示:我院严格保护患者隐私,所有诊疗均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及医学伦理规范。呼吁社会消除偏见,共同关爱精神障碍群体。
颍上县人民医院精神科
2025年7月13日
供稿:精神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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